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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信阳、周口、濮阳、驻马店、南阳、新乡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省政府第145次常务会议的有关决定,现将2006年省支持经济困难县专项资金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本次计划共安排经济困难县项目29个,共安排资金12600万元。其中农业产业化项目4个,安排资金1430万元;企业项目3个,安排资金1240万元;工业小区项目4个,安排资金1780万元;职业教育项目3个,安排资金600万元;污水处理项目11个,安排资金5900万元;垃圾处理项目4个,安排资金1650万元(详见附件)。上述项目投资全部纳入我省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二、请你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和监理制度,加强对工程建设质量、进度的监督,确保项目按计划确定的规模、建设内容和标准实施。
三、严格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对列入本计划的项目,要加强资金管理,杜绝截流、挪用资金的现象。要积极采取措施,切实保证地方配套资金和银行贷款及时、足额到位,确保工程按计划实施。
二○○六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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