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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获悉:鉴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即将开始,为避免给政府机构改革增加难度,省编委要求,从现在起,全省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原则上不再受理有关增加机构编制事宜。日前,根据省委常委会议精神和省编委会议研究决定,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专门就进一步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有关问题发出通知。
通知要求,凡涉及增加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和机构升格以及职能调整等问题,一律待政府机构改革时统筹考虑。通知指出,对中央编委有明确要求,或经省委同意,特殊情况的机构编制问题,要严格按照程序,及时予以办理;对于确因工作需要,又不涉及增加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和机构升格,在部门内部进行机构编制调整的,各级编办应积极给予支持。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精神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规定,以及中央编办、监察部《关于印发〈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